聖經新譯本 (CNV Traditional) 婚筵的比喻(路14:16~24) 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像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婚筵。
3他派僕人去叫被邀請的人來參加婚筵。但他們不肯來。
4他再派另一些僕人去,說:『你們告訴被邀請的人,我已經預備好了筵席,公牛和肥畜已經宰了,一切都預備妥當。來參加婚筵吧!』
5但那些人卻不理會就走了;有的去耕田,有的去作買賣,
6其餘的抓住王的僕人,凌辱他們,並且把他們殺了。
7王就發怒,派兵消滅那些兇手,焚毀他們的城。
8然後對僕人說:『婚筵已經預備好了,只是被邀請的人不配。
9所以你們要到大路口,凡遇見的,都請來參加婚筵。』
10「那些僕人就走到街上,把所有遇見的,不論好人壞人,都招聚了來,婚筵上就坐滿了人。 以納稅的事問難耶穌(可12:13~17;路20:20~26) 15法利賽人就去商量,怎樣找耶穌的話柄來陷害他。 16他們派了自己的門徒和希律黨的人一同去問耶穌:「老師,我們知道你為人誠實,照著真理把 神的道教導人,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徇情面。 17請把你的意見告訴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不可以呢?」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虛偽的人,為甚麼試探我呢? 19拿納稅的錢幣給我看看。」他們就拿了一個銀幣給他。 20耶穌問他們:「這是誰的像,誰的名號?」 21他們回答:「凱撒的。」他就對他們說:「凱撒的應當歸給凱撒, 神的應當歸給 神。」 22他們聽了,十分驚奇,就離開他走了。 人復活後不娶不嫁(可12:18~27;路20:27~40) 23撒都該人向來認為沒有復活的事。那一天,他們前來問耶穌:
24「老師,摩西說:『如果一個人死了,沒有兒女,他的弟弟應該娶他的妻子,為哥哥立後。』
25從前我們這裡有兄弟七人,頭一個結了婚,沒有孩子就死了,留下妻子給他的弟弟。
26第二個、第三個直到第七個都是這樣。
27最後,那女人也死了。
28那麼,復活的時候,她是這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最重要的誡命(可12:28~31)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使撒都該人無話可說,就聚集在一起。 35他們中間有一個律法家,試探耶穌說: 36「老師,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呢?」 37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 神。 38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 39第二條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 40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可12:35~37;路20:41~44) 41法利賽人聚在一起的時候,耶穌問他們:
42「你們對基督的看法怎樣?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大衛的子孫。」
43耶穌就說:「那麼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會稱他為主呢?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