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新譯本 (CNV Traditional) 不忠的後果 1「你們要對你們的兄弟說:『我的子民』;要對你們的姊妹說:『蒙憐憫的』。
2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論,你們要爭論,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好讓她除掉臉上的淫相,和乳間的淫態,
3免得我把她剝光,赤身露體,使她像剛生下來的那天一樣;又使她像曠野,像無水的旱地一般,叫她因乾渴而死。
4我必不憐恤她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像娼妓的兒女;
5因為他們的母親賣了淫,懷他們的作了羞恥的事;因為她曾說:『我要跟隨我那些愛人。我的餅和水,羊毛和麻布,油和我所喝的,都是他們給的。』
6因此,我要用荊棘堵塞她的通道,我要築牆圍住她,使她找不著出路。
7她要追趕她那些愛人,卻追不上;要尋找他們,卻找不著。她就說:『我要回去,回到前夫那裡,因為從前比現在好得多了。』
8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把五穀、新酒、橄欖油賜給了她;甚至他們用來製造巴力的金銀,也是我大量給她的;
9因此,到了收割的時候,到了出酒的季節,我必收回五穀和新酒;用來給她遮蔽裸體的羊毛和麻布,我也必奪回。
10那時,我要在她那些愛人眼前,暴露她的下體;也沒有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11我必使她的一切歡樂、節期、新月、安息日,或任何盛會都終止。
12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曾說:『這是我作妓女所賺的,是我那些愛人給我的。』我必使這些果樹成為荒林,任由田野的走獸吃掉。
13她在拜眾巴力的日子,向他們燒香,佩戴耳環首飾,打扮自己,跟隨她那些愛人,卻把我遺忘,所以我必懲罰她。」這是耶和華說的。 再蒙眷愛 14「因此,我要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15在那裡我要把葡萄園歸還給她,使亞割谷變成『希望之門』。她必在那裡回應,像她少年的時候一樣,也像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天一般。」
16耶和華說:「到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伊施」意即「我夫」),不再稱呼我『巴力』(「巴力」意即「我主」)。
17我要把『巴力』的名字從她口中除掉;他們的名字沒有人再提起。
18到那日,為了他們,我必和田野的走獸、空中的飛鳥、地上的爬行的動物立約;我必從這地折斷弓弩、刀劍和兵器(「兵器」原文作「戰爭」);使他們安然居住。
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以公義、正直、忠信和憐憫聘你歸我。
20我必以信實聘你歸我;這樣,你就必認識耶和華。」
21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耶斯列」意即「栽種」)。
23我必為了自己把她栽種在這地。我必憐恤羅.路哈瑪(「羅.路哈瑪」意即「不蒙憐恤」)。我必對羅.阿米(「羅.阿米」意即「非我民」)說:『你是我的子民』,他必說:『你是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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