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新譯本 (CNV Traditional) 人民與異族通婚 1「完成這些事以後,眾領袖前來見我,說:『以色列民、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從當地的民族中分別出來,他們隨從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和亞摩利人行可憎的事。 2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子娶了這些外族的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族與當地的民族混雜了;而領袖和官長竟是這不忠的事的罪魁。』 3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我的衣服和外袍,拔掉頭上的頭髮和鬍鬚,驚懼地坐著。 4所有因著以色列 神針對被擄歸回的人之不忠、對他們所說的話而戰兢的人,都聚集到我面前。我驚懼地坐著,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以斯拉認罪禱告 5「獻晚祭的時候,我在禁食中起來,穿著撕裂了的衣服和外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張開雙手,
6禱告說:『我的 神啊,我感覺羞恥慚愧,不敢向我的 神你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多至滅頂,我們的罪過滔天。
7從我們列祖的日子直到今日,我們罪惡深重,由於我們的罪孽,我們和我們的王,以及祭司,都被交在各地的列王手中:被刀殺、被擄掠、被搶奪,丟臉蒙羞,就像今天的光景一樣。
8現在,耶和華我們的 神恩待我們片時,給我們存留一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像釘子釘在他的聖所那樣的安穩,讓我們的 神光照我們的眼睛,使我們在所受的奴役中稍得復興。
9雖然我們是奴隸,但在奴役中,我們的 神仍然沒有撇棄我們,反而使我們在波斯列王面前得蒙恩惠,使我們復興,建立我們 神的殿,重修毀壞的地方,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