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利未記 19: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民數記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申命記 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申命記 6: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侍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申命記 23:2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申命記 23:23 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馬太福音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馬太福音 23:16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提摩太前書 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鏈接 (Links) 馬太福音 5:33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馬太福音 5:33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Mateo 5:33 西班牙人 (Spanish) • Matthieu 5:33 法國人 (French) • Matthaeus 5:33 德語 (German) • 馬太福音 5:33 中國語文 (Chinese) • Matthew 5:33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