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标准译本 (CSB Simplified) 生命之道 1 有关生命之道, 是从太初就有的, 是我们所听到、 所亲眼看到、 所观察过、 又亲手摸过的—— 2 的确,这生命已经显明出来; 我们看到了, 现在也做见证, 并向你们宣扬这永恒的生命; 这生命原来与父同在、 又向我们显明出来了。 3 我们把所看到、 所听到的也向你们宣扬, 好使你们也能够与我们相契合 a; 而我们又是与父 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契合的。 好使我们 c大家的喜乐得以满足。 与神相契合 5 我们从基督 d所听到,现在又传讲给你们的信息是这样的:神就是光,在他里面毫无黑暗。 6 如果我们说自己与神相契合,却仍然在黑暗中行走,我们就是在说谎,没有遵行真理; 7 但如果我们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样,我们就是彼此相契合 e的;而且神的儿子耶稣 f的血也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的罪。 8 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罪,我们就是在欺骗自己,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9 如果我们承认自己的罪孽,神 g是信实的、公义的,他就会赦免我们的罪孽,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的不义。 10 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犯罪,我们就是把神 h当做说谎者,他的话语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Footnotes: a. 1:3 相契合——或译作“沟通”或“分享”。 b. 1:4 我们写——有古抄本作“我们给你们写”。 c. 1:4 我们——有古抄本作“你们”。 d. 1:5 基督——原文直译“他”。 e. 1:7 相契合——或译作“沟通”或“分享”。 f. 1:7 耶稣——有古抄本作“耶稣基督”。 g. 1:9 神——原文直译“他”。 h. 1:10 神——原文直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