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出埃及記 19:22 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 利未記 3:11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利未記 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利未記 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於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利未記 21: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利未記 21: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以斯拉記 8:28 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器皿也為聖,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的。 瑪拉基書 1:7 你們將汙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汙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鏈接 (Links) 利未記 21:6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利未記 21:6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Levítico 21:6 西班牙人 (Spanish) • Lévitique 21:6 法國人 (French) • 3 Mose 21:6 德語 (German) • 利未記 21:6 中國語文 (Chinese) • Leviticus 21:6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