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交叉引用 (Cross Ref) 民數記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申命記 23:2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士師記 11:35 耶弗他看見她,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 詩篇 22:25 我在大會中讚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 詩篇 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於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詩篇 66:13 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向你還我的願, 詩篇 66:14 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口中所許的。 詩篇 76:11 你們許願,當向耶和華你們的神還願;在他四面的人,都當拿貢物獻給那可畏的主。 箴言 20:25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約拿書 2:9 但我必用感謝的聲音獻祭於你,我所許的願我必償還。救恩出於耶和華!」 鏈接 (Links) 傳道書 5:4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傳道書 5:4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Eclesiastés 5:4 西班牙人 (Spanish) • Ecclésiaste 5:4 法國人 (French) • Prediger 5:4 德語 (German) • 傳道書 5:4 中國語文 (Chinese) • Ecclesiastes 5:4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