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交叉引用 (Cross Ref) 但以理書 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路加福音 24:7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加福音 24: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路加福音 24: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 約翰福音 2:22 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約翰福音 20: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希伯來書 2: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彼得前書 1:11 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 鏈接 (Links) 路加福音 24:26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路加福音 24:26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Lucas 24:26 西班牙人 (Spanish) • Luc 24:26 法國人 (French) • Lukas 24:26 德語 (German) • 路加福音 24:26 中國語文 (Chinese) • Luke 24:26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