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20
只是獻於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出埃及記 30:33
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19
「挨了汙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利未記 7: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22: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汙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民數記 19:13
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汙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汙穢還在他身上。

撒母耳記上 20:26
然而這日掃羅沒有說什麼,他想大衛遇事,偶染不潔,他必定是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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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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