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29
平行經文 (Parallel Verses)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现代标点和合本 (CUVMP Simplified)
“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

聖經新譯本 (CNV Traditional)
「耶和華你的 神把你將要進去趕走的列國的民,從你的面前除滅以後,你就得著他們的地,住在那裡。

圣经新译本 (CNV Simplified)
「耶和华你的 神把你将要进去赶走的列国的民,从你的面前除灭以後,你就得着他们的地,住在那里。

繁體中文和合本 (CUV Traditional)
耶 和 華 ─ 你   神 將 你 要 去 趕 出 的 國 民 從 你 面 前 剪 除 , 你 得 了 他 們 的 地 居 住 ,

简体中文和合本 (CUV Simplified)
耶 和 华 ─ 你   神 将 你 要 去 赶 出 的 国 民 从 你 面 前 剪 除 , 你 得 了 他 们 的 地 居 住 ,

Deuteronomy 12:29 King James Bible
When the LORD thy God shall cut off the nations from before thee, whither thou goest to possess them, and thou succeedest them, and dwellest in their land;

Deuteronomy 12:29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When the LORD thy God shall cut off the nations from before thee, whither thou goest in to possess them, and thou possessest them, and dwellest in their land;
聖經寶庫 (Treasury of Scripture)

cut off

申命記 9:3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申命記 19:1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出埃及記 23: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約書亞記 23:4
我所剪除和所剩下的各國,從約旦河起到日落之處的大海,我已經拈鬮分給你們各支派為業。

詩篇 78:55
他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用繩子將外邦的地量給他們為業,叫以色列支派的人住在他們的帳篷裡。

succeedest [heb] inherited.

鏈接 (Links)
申命記 12:29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申命記 12:29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Deuteronomio 12:29 西班牙人 (Spanish)Deutéronome 12:29 法國人 (French)5 Mose 12:29 德語 (German)申命記 12:29 中國語文 (Chinese)Deuteronomy 12:29 英語 (English)

中文標準譯本 (CSB Traditional) ©2011 Asia Bible Society.

中文标准译本 (CSB Simplified) ©2011 Asia Bible Society.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Asia Bible Society.

现代标点和合本 (CUVMP Simplified) ©2011 Asia Bible Society.

聖經新譯本 (CNV Traditional) ©2010 Worldwide Bible Society.

圣经新译本 (CNV Simplified) ©2010 Worldwide Bible Society.

背景 (Context)
宰牲食肉之例
29「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30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侍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交叉引用 (Cross Ref)
申命記 12:30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侍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約書亞記 23:4
我所剪除和所剩下的各國,從約旦河起到日落之處的大海,我已經拈鬮分給你們各支派為業。

申命記 12:28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