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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命 記 12: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申 命 記 12:12 你 們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申 命 記 28:47 因 為 你 富 有 的 時 候 , 不 歡 心 樂 意 的 事 奉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詩 篇 67:4 願 萬 國 都 快 樂 歡 呼 ; 因 為 你 必 按 公 正 審 判 萬 民 , 引 導 世 上 的 萬 國 。 ( 細 拉 ) 詩 篇 95:2 我 們 要 來 感 謝 他 , 用 詩 歌 向 他 歡 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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