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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下 23:16 耶 何 耶 大 與 眾 民 和 王 立 約 , 都 要 作 耶 和 華 的 民 。 歷 代 志 下 30:8 現 在 不 要 像 你 們 列 祖 硬 著 頸 項 , 只 要 歸 順 耶 和 華 , 進 入 他 的 聖 所 , 就 是 永 遠 成 聖 的 居 所 ; 又 要 事 奉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好 使 他 的 烈 怒 轉 離 你 們 。 歷 代 志 下 34:31 王 站 在 他 的 地 位 上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立 約 , 要 盡 心 盡 性 地 順 從 耶 和 華 , 遵 守 他 的 誡 命 、 法 度 、 律 例 , 成 就 這 書 上 所 記 的 約 言 ; 以 斯 拉 記 10:14 不 如 為 全 會 眾 派 首 領 辦 理 。 凡 我 們 城 邑 中 娶 外 邦 女 子 為 妻 的 , 當 按 所 定 的 日 期 , 同 著 本 城 的 長 老 和 士 師 而 來 , 直 到 辦 完 這 事 , 神 的 烈 怒 就 轉 離 我 們 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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