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聖經寶庫 (Treasury of Scripture)

they shall be

利未記 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申命記 14: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詩篇 139:21,22
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

箴言 13:20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做伴的必受虧損。

箴言 29:27
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啟示錄 21:8
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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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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