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8:24
「利未人是這樣:從二十五歲以外,他們要前來任職,辦會幕的事。
交叉引用 (Cross Ref)
民數記 1:53
但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安營,免得憤怒臨到以色列會眾。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

民數記 4:3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全都計算。

民數記 4:30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你都要數點。

民數記 4:43


民數記 8:2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 8:25
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

歷代志上 23:3
利未人從三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他們男丁的數目共有三萬八千。

歷代志上 23:24
以上利未子孫做族長的,照著男丁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都辦耶和華殿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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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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