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利未記 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利未記 6:17
烤的時候不可摻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利未記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利未記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民數記 18:10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以西結書 42:13
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聖。

以西結書 44: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

鏈接 (Links)
民數記 18:9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民數記 18:9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Números 18:9 西班牙人 (Spanish)Nombres 18:9 法國人 (French)4 Mose 18:9 德語 (German)民數記 18:9 中國語文 (Chinese)Numbers 18:9 英語 (English)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民數記 18:8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