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利未記 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利未記 6:17 烤的時候不可摻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利未記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利未記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民數記 18:10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以西結書 42:13 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聖。 以西結書 44: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 鏈接 (Links) 民數記 18:9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民數記 18:9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Números 18:9 西班牙人 (Spanish) • Nombres 18:9 法國人 (French) • 4 Mose 18:9 德語 (German) • 民數記 18:9 中國語文 (Chinese) • Numbers 18:9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