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交叉引用 (Cross Ref)
申命記 33: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撒母耳記上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撒迦利亞書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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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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