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交叉引用 (Cross Ref) 詩篇 82:6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約翰福音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約翰福音 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約翰福音 12:34 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約翰福音 15: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哥林多前書 14: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鏈接 (Links) 約翰福音 10:34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約翰福音 10:34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Juan 10:34 西班牙人 (Spanish) • Jean 10:34 法國人 (French) • Johannes 10:34 德語 (German) • 約翰福音 10:34 中國語文 (Chinese) • John 10:34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