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份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希伯來書 7: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民數記 18: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做永得的份。 申命記 18: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份祭物與他們同吃。 以西結書 44: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 瑪拉基書 2:7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鏈接 (Links) 歷代志下 31:4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歷代志下 31:4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2 Crónicas 31:4 西班牙人 (Spanish) • 2 Chroniques 31:4 法國人 (French) • 2 Chronik 31:4 德語 (German) • 歷代志下 31:4 中國語文 (Chinese) • 2 Chronicles 31:4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