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2:14
晚上進去,次日回到女子第二院,交給掌管妃嬪的太監沙甲,除非王喜愛她,再提名召她,就不再進去見王。
聖經寶庫 (Treasury of Scripture)

delighted.

以斯帖記 4: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創世記 34:19
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申命記 21: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汙了她。

以賽亞書 62:4,5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

she were called.

以賽亞書 43:1
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以賽亞書 45:4
因我僕人雅各,我所揀選以色列的緣故,我就提名召你,你雖不認識我,我也加給你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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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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