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50: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交叉引用 (Cross Ref)
撒母耳記上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詩篇 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於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詩篇 85:13
公義要行在他面前,叫他的腳蹤成為可走的路。

詩篇 91:16
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

約拿書 2:9
但我必用感謝的聲音獻祭於你,我所許的願我必償還。救恩出於耶和華!」

鏈接 (Links)
詩篇 50:23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詩篇 50:23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Salmos 50:23 西班牙人 (Spanish)Psaume 50:23 法國人 (French)Psalm 50:23 德語 (German)詩篇 50:23 中國語文 (Chinese)Psalm 50:23 英語 (English)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詩篇 50:22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
返回頁首 (Top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