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26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希伯來書 7: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民數記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民數記 18:2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民數記 18: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榨的酒。

尼希米記 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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