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交叉引用 (Cross Ref) 羅馬書 3: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雅各書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雅各書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鏈接 (Links) 雅各書 2:24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雅各書 2:24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Santiago 2:24 西班牙人 (Spanish) • Jacques 2:24 法國人 (French) • Jakobus 2:24 德語 (German) • 雅各書 2:24 中國語文 (Chinese) • James 2:24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