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出埃及記 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申命記 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約書亞記 23:7 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摻雜。他們的神,你們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著他起誓,也不可侍奉、叩拜。 詩篇 32:10 惡人必多受苦楚,唯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詩篇 106:37 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 詩篇 106:38 流無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兒女的血,把他們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汙穢了。 何西阿書 2:17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 鏈接 (Links) 詩篇 16:4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詩篇 16:4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Salmos 16:4 西班牙人 (Spanish) • Psaume 16:4 法國人 (French) • Psalm 16:4 德語 (German) • 詩篇 16:4 中國語文 (Chinese) • Psalm 16:4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