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出埃及記 23:1 「不可隨夥布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民數記 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申命記 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將他治死。 申命記 19: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才可定案。 箴言 18:13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使徒行傳 23:3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鏈接 (Links) 約翰福音 7:51 雙語聖經 (Interlinear) • 約翰福音 7:51 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 • Juan 7:51 西班牙人 (Spanish) • Jean 7:51 法國人 (French) • Johannes 7:51 德語 (German) • 約翰福音 7:51 中國語文 (Chinese) • John 7:51 英語 (English)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