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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7:15 為 感 謝 獻 平 安 祭 牲 的 肉 , 要 在 獻 的 日 子 吃 , 一 點 不 可 留 到 早 晨 。 申 命 記 12:5 但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從 你 們 各 支 派 中 選 擇 何 處 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 你 們 就 當 往 那 裡 去 求 問 , 申 命 記 12: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申 命 記 14:23 又 要 把 你 的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 並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吃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 就 是 他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這 樣 , 你 可 以 學 習 時 常 敬 畏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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