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交叉引用 (Cross Ref)
利未記 5: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做贖罪祭,一隻做燔祭。

利未記 7:4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未記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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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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