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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25:13 這 約 要 給 他 和 他 的 後 裔 , 作 為 永 遠 當 祭 司 職 任 的 約 ; 因 他 為 神 有 忌 邪 的 心 , 為 以 色 列 人 贖 罪 。 尼 希 米 記 6:14 我 的 神 啊 , 多 比 雅 、 參 巴 拉 、 女 先 知 挪 亞 底 , 和 其 餘 的 先 知 要 叫 我 懼 怕 , 求 你 記 念 他 們 所 行 的 這 些 事 。 瑪 拉 基 書 2:4 你 們 就 知 道 我 傳 這 誡 命 給 你 們 , 使 我 與 利 未 ( 或 譯 : 利 未 人 ) 所 立 的 約 可 以 常 存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 瑪 拉 基 書 2:8 你 們 卻 偏 離 正 道 , 使 許 多 人 在 律 法 上 跌 倒 。 你 們 廢 棄 我 與 利 未 所 立 的 約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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