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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未 記 17:11 因 為 活 物 的 生 命 是 在 血 中 。 我 把 這 血 賜 給 你 們 , 可 以 在 壇 上 為 你 們 的 生 命 贖 罪 ; 因 血 裡 有 生 命 , 所 以 能 贖 罪 。 利 未 記 17:13 凡 以 色 列 人 , 或 是 寄 居 在 他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 若 打 獵 得 了 可 吃 的 禽 獸 , 必 放 出 他 的 血 來 , 用 土 掩 蓋 。 以 西 結 書 33:25 所 以 你 要 對 他 們 說 ,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你 們 吃 帶 血 的 物 , 仰 望 偶 像 , 並 且 殺 人 流 血 , 你 們 還 能 得 這 地 為 業 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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