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民 數 記 35:6 你 們 給 利 未 人 的 城 邑 , 其 中 當 有 六 座 逃 城 , 使 誤 殺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裡 。 此 外 還 要 給 他 們 四 十 二 座 城 。 民 數 記 35:11 就 要 分 出 幾 座 城 , 為 你 們 作 逃 城 , 使 誤 殺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裡 。 民 數 記 35:12 這 些 城 可 以 作 逃 避 報 仇 人 的 城 , 使 誤 殺 人 的 不 至 於 死 , 等 他 站 在 會 眾 面 前 聽 審 判 。 申 命 記 4:41 那 時 , 摩 西 在 約 但 河 東 , 向 日 出 之 地 , 分 定 三 座 城 , 申 命 記 19:2 就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的 地 上 分 定 三 座 城 。 約 書 亞 記 20:1 耶 和 華 曉 諭 約 書 亞 說 : 約 書 亞 記 20:3 使 那 無 心 而 誤 殺 人 的 , 可 以 逃 到 那 裡 。 這 些 城 可 以 作 你 們 逃 避 報 血 仇 人 的 地 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