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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命 記 7:2 耶 和 華 ─ 你 神 將 他 們 交 給 你 擊 殺 , 那 時 你 要 把 他 們 滅 絕 淨 盡 , 不 可 與 他 們 立 約 , 也 不 可 憐 恤 他 們 。 申 命 記 19:12 本 城 的 長 老 就 要 打 發 人 去 , 從 那 裡 帶 出 他 來 , 交 在 報 血 仇 的 手 中 , 將 他 治 死 。 申 命 記 19:21 你 眼 不 可 顧 惜 , 要 以 命 償 命 , 以 眼 還 眼 , 以 牙 還 牙 , 以 手 還 手 , 以 腳 還 腳 。 申 命 記 21:9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就 可 以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流 無 辜 血 的 罪 。 申 命 記 25:12 就 要 砍 斷 婦 人 的 手 ,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 撒 母 耳 記 下 14:7 現 在 全 家 的 人 都 起 來 攻 擊 婢 女 , 說 : 你 將 那 打 死 兄 弟 的 交 出 來 , 我 們 好 治 死 他 , 償 他 打 死 兄 弟 的 命 , 滅 絕 那 承 受 家 業 的 。 這 樣 , 他 們 要 將 我 剩 下 的 炭 火 滅 盡 , 不 與 我 丈 夫 留 名 留 後 在 世 上 。 列 王 紀 上 2:31 王 說 : 你 可 以 照 著 他 的 話 行 , 殺 死 他 , 將 他 葬 埋 , 好 叫 約 押 流 無 辜 人 血 的 罪 不 歸 我 和 我 的 父 家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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