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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數 記 9:2 以 色 列 人 應 當 在 所 定 的 日 期 守 逾 越 節 , 申 命 記 12: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申 命 記 16:1 你 要 注 意 亞 筆 月 ,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守 逾 越 節 , 因 為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在 亞 筆 月 夜 間 領 你 出 埃 及 。 申 命 記 16:3 你 吃 這 祭 牲 , 不 可 吃 有 酵 的 餅 ; 七 日 之 內 要 吃 無 酵 餅 , 就 是 困 苦 餅 ─ 你 本 是 急 忙 出 了 埃 及 地 ─ 要 叫 你 一 生 一 世 記 念 你 從 埃 及 地 出 來 的 日 子 。 列 王 紀 下 23:21 王 吩 咐 眾 民 說 : 你 們 當 照 這 約 書 上 所 寫 的 , 向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守 逾 越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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