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5:22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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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5: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約翰福音 9: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使徒行傳 10:42
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做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使徒行傳 17: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做可信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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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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