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以 弗 所 書 4:31 一 切 苦 毒 、 惱 恨 、 忿 怒 、 嚷 鬧 、 毀 謗 , 並 一 切 的 惡 毒 ( 或 作 : 陰 毒 ) , 都 當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 以 弗 所 書 5:25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 要 愛 你 們 的 妻 子 , 正 如 基 督 愛 教 會 , 為 教 會 捨 己 。 彼 得 前 書 3:7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 也 要 按 情 理 ( 原 文 是 知 識 ) 和 妻 子 同 住 ; 因 他 比 你 軟 弱 ( 比 你 軟 弱 : 原 文 作 是 軟 弱 的 器 皿 ) , 與 你 一 同 承 受 生 命 之 恩 的 , 所 以 要 敬 重 他 。 這 樣 , 便 叫 你 們 的 禱 告 沒 有 阻 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