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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加 福 音 1:68 主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因 他 眷 顧 他 的 百 姓 , 為 他 們 施 行 救 贖 , 創 世 記 24:27 說 : 耶 和 華 ─ 我 主 人 亞 伯 拉 罕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因 他 不 斷 地 以 慈 愛 誠 實 待 我 主 人 。 至 於 我 , 耶 和 華 在 路 上 引 領 我 , 直 走 到 我 主 人 的 兄 弟 家 裡 。 出 埃 及 記 18:10 葉 忒 羅 說 : 耶 和 華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他 救 了 你 們 脫 離 埃 及 人 和 法 老 的 手 , 將 這 百 姓 從 埃 及 人 的 手 下 救 出 來 。 列 王 紀 上 1:48 王 又 說 :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因 他 賜 我 一 人 今 日 坐 在 我 的 位 上 , 我 也 親 眼 看 見 了 。 詩 篇 41:13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從 亙 古 直 到 永 遠 。 阿 們 ! 阿 們 ! 詩 篇 72:18 獨 行 奇 事 的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詩 篇 106:48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從 亙 古 直 到 永 遠 。 願 眾 民 都 說 : 阿 們 ! 你 們 要 讚 美 耶 和 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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